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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求人|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形

发布时间:2019-12-16 16:01:08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缺少有效要件,导致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今天“茄法君”就来为大家讲一讲“劳动合同的无效”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以上就是“茄法君”为大家总结的关于“劳动合同的无效”相关法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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