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助力“秸秆禁烧”工作
发布时间:2018-10-15 15:05:27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确保在焚烧期实现全区“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 压实包保责任,10月2日上午,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伟东和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宿昼及办公室主任刘岩一行来到茄子河区铁山乡龙山林场了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进展工作情况。
在龙山林场,院领导就《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向龙山林场负责人进行解读介绍,并针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开展“禁烧释法”宣传、引导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等问题展开研讨,交流意见,确保将“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白天不见烟、晚上不见火。合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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