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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法讲堂|孩子的“压岁钱”父母有权保管和使用吗?

发布时间:2018-03-14 16:22:34


   从法律上说,长辈送给晚辈的“压岁钱”属于单方面的赠与行为。也就是说,只要长辈们把红包送出去了,就完成了赠与的行为,孩子作为被赠与人就拥有了该红包的所有权即该红包是属于孩子的。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孩子的年龄还小,不能很好处置自己的“压岁钱”,父母是可以代为保管的。若压岁钱都用在了孩子身上,比如用于给孩子交学费、报培训班或购买保险等,家长是可以动用孩子压岁钱的,但如果花在与孩子无关的事情上,则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来说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也就是说,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购物,即使是父母不同意,大多是不可以退的。

   但对于电脑、车辆等高额的超出孩子购物能力的商品,需要经过监护人的认定才算是买卖成功,父母不同意的,是可以退货的。

   如果孩子不满八周岁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买卖的行为都需要监护人代理,也就是说,未满八岁孩子私自购买的商品,父母是可以退货的。

   因此,“压岁钱”是属于孩子所有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在行为能力范围内进行小额交易。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是可以替孩子保管“压岁钱”的,但不能随意使用孩子的“压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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