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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执行破难案 聚力攻坚赢硕果

发布时间:2017-12-11 11:16:44


    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执行力量集中打击涉金融“逃废”案件的工作要求,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统一部署,勃利县法院、桃山区法院、新兴区法院协同配合,茄子河区法院于2017年12月3日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本次活动由市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张鹏飞总体指挥,茄子河区法院执行局分管副院长夏俊忱为我院活动负责人,我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法警队全体干警、政工科新媒体工作室全体干警参与执行。在中院执行局协调组织下,活动中得到了勃利县法院、桃山区法院、新兴区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的协同配合。

   早上7点整,全市两级法院44名干警、11辆警车、3辆综合执法车在茄子河区法院集结完毕,随着活动总指挥张鹏飞庭长一声令下,全体干警整装出发,警笛鸣响、法徽闪耀,按照预定方案分为三组赶赴执行现场。其中执行一组由新兴区执行局长刘成协法警人员配合我院执行局案件承办人靳雪松赶赴万龙村、鸿福家园、欣苑小区等地协同执行,执行二组由桃山区执行法警配合我院执行局案件承办人邢一赶赴更生村、付业场村、龙湖村、中心河乡等地协同执行,执行三组由市中院法警支队干警、勃利县执行副局长王占军、商金宝及随同法警配合我院执行局案件承办人钟华赶赴岚峰乡、云山村、莲山村、明山村、团山村、新山村、宏伟镇、老柞山金矿等地协同执行。

   本次执行活动主要以我市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哈尔滨银行三家金融机构在我院执行案件中作为申请人的案件为主,从早7点出发至下午6点将执行拘留“老赖”押至拘留所,两级法院干警连续作战11个小时。执行活动中共赶赴乡镇、村屯、居民区共计15处,执行案件24件,涉案标的100余万元,执行活动中共拘传14人,其中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的9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拘留的5人,现场查扣、交付执行款12.95万元,因采取强制措施,次日家属交付执行款的1人,交付执行款5万元,可谓硕果颇丰。

   活动中两级法院执行干警规范执行、依法惩戒,打出了司法权威,震慑了拒执“老赖”,体现了我市两级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宣传部门等密切配合司法工作的公心,展现了我市两级法院协同执行共破难案的决心,在打击涉金融“逃废”执行案件的攻坚战中打响了关键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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