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先争优”的工作目标
党支部要按照党建工作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要求,以“五好”为目标,开展先进党支部创建活动。
1.建设一个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好班子。
2.培养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好队伍。
3.建立一套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解决自身矛盾的较科学、规范的好制度。
4.形成一种勤奋好学、实事求是、清正廉洁、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好作风。
5.创造一个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本部门业务工作的好业绩。
二、“创先争优”评比条件
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
2.能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开拓前进,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
3.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强、作风好、廉洁奉公、团结协调,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突出。
4.善于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工作,能经常有效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党员能很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党内生活制度健全,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有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
2.刻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具有为党和人民甘愿牺牲个人利益的无私奉献精神。
4.模范地遵纪守法,勇于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有效的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教育群众,受到党员和群众的尊敬和信赖。
三、“创先争优”评比方法
“创先争优”活动每年由党总支部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党总支部和党员目标管理进行一次分析、评比。区直机关工委每年评比表彰一次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模范党务工作者。
评比方法:
1.召开党小组会,推荐本支部优秀党员、模范党务工作者初步名单,讨论本支部是否符合先进党组织条件。
2.召开支委扩大会,由党小组汇报推荐情况,研究本支部“先优模”推荐名单。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讨论通过“先优模”表彰推荐名单。
4.将登记表和先进事迹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