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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车辆安全工作八不准

发布时间:2012-08-28 08:44:07


    一、不准酒后驾车;

    二、不准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

    三、不准违反交通法令法规;

    四、不准带故障出车;

    五、不准未经批准私自动用车辆;

    六、不准疲劳驾车;

    七、不准驾驶车辆出入饭店和娱乐场所;

    八、不准执行出车任务改线行驶。

    违反以上规定之一的,除按合同规定承担事故经济赔偿,还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批评教育或解除劳动合同。

责任编辑:孙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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