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在2020年前,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
为什么要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因为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
一个社会里,如果守信不赏,失信不罚,那么失信的人会越来越多,导致没有人敢相互交易,没有人敢相互交往,最终使整个社会或萎靡、或乱套、或崩溃。
所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实现中华伟大复兴,必须先建好诚信中国。2020年前,我国将建立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详尽记录社会成员信用状况,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守信激励,加大失信成本;促进全社会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氛围形成。
现在有一些被执行人,觉得列入“失信人名单”只是限制了坐飞机、外出旅行、住高档宾馆等高消费,忍一忍就过去了。还有一些“老赖”,觉得能赖账才显得有本事,戴着“失信人”帽子倒无所谓。
醒醒吧!现在的社会,各方面都在飞速发展,如果还抱着老经验行事,会吃大亏的。
对失信的惩罚,绝不只是限制几种高消费,而是会让失信人真正的处处受限,时时不安,无法贷款、无法经商,无法网购,无法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和福利,周边的人都小心防备,想离家换个新环境,可是大家都习惯交往前查一查个人信用状况,结果很快又被曝光,这样的生活,这顶“失信人”帽子,“老赖”你真愿意戴吗,愿意爱人和子女有一个“失信人”亲属吗,愿意他们随着你一块受限吗?
当你终于无法接受,幡然悔悟,履行了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会将你从失信人名单中屏蔽,然而,你毕竟不守诚信过,你的失信记录还将伴随你几年。何必呐?
奉劝所有的被执行人,丢掉侥幸心理,树立正确荣辱观,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必须履行,诚信守法光荣,失信违法可耻,守信必有激励,失信必被惩罚。
珍惜自己的信用档案,不要给自己涂上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