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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心调解化纠纷,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7-05-31 10:35:21


  日前,长春市某电器开发公司将一面锦旗送到了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周亮法官手中。“公正执法、公道民心”鲜红的锦旗上金黄色的大字格外醒目,这是长春市某电器开发公司对周亮法官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的高度评价,也是他最朴素的感谢。

2014年4月4日,原告长春市某电气开发公司与被告七台河市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4A汽机变检修协议书》,双方对工程范围、维修金额、承包方式、材料设备供应方式责任、质量验收标准、付款方式进行了约定。原告依约履行了义务,但被告确违反了协议约定拖延支付维修费。为此,原告长春某电器开发公司于2015年7月2日从长春市来到我院向被告提起了诉讼。
我院民二庭受理此案件后,考虑到原告是外省公司,起诉过程多有不便,为此我院开通了“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方式审理此案。我院民二庭庭长周亮则第一时间前往七台河市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望其达成调解,但被告依然以各种理由推脱。


次日,原告来我院找到周庭长,向周庭长反映了近一年来讨要该笔维修款的过程,原告在履行与被告的约定后,通过电话、上门索要均无所获,并且这期间,追款路上的差旅费也花费近3000余元,而讨要这笔维修款的路上更是让原告倍感艰辛、劳累。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周庭长情理结合,再次找到被告进行说服教育,秉持一颗公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双方调解工作。在周庭长的努力下,被告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


调解生效后,被告给付了这笔维修款,原告长达一年的追款路上,在这短短几日的努力下,终于不再是空手而归了。原告对法院办理案件反应快速和认真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并赞扬承办法官在送达、庭审等诸多审判流程中所展现的“主动、高效、便捷、亲民”的工作作风。




以不伤和气的方式使案件纠纷得到圆满的化解,是茄子河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的心愿,法官应当做有利于当事人的换位思考,使法院各项工作能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提高每一次开庭的效率,认真把握每一起案子事实,正确运用法律做到程序和实体并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办铁案,无错案,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使每一名当事人都带着问题来,而带着微笑走,做到案结事了,用诚信正义及一颗爱民的心来抒写法官的情怀,让法院成老百姓最值得信赖、最讲公平、最讲道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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