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茄子河区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多,离婚案件的审理是否得当,既代表着民事审判工作绩效,也影响着社会方方面面的和谐稳定。在离婚案件逐年攀升的大环境下,为更快、更高效、更稳妥的审理好离婚案件,我院采取以下四项措施积极应对:
一、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深入街道、社区、村屯进行普法宣传,释法条,讲案例,积极引导人们(尤其是年轻人)正确认识和对待婚姻,确立婚姻神圣的观念。尤其加强了对农村的法制宣传活动,坚决抵制陋习,倡导婚姻自由、婚事简办等婚姻新风尚。
二、谨慎行使裁判权。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要求审判人员谨慎行使裁判权,不轻易判决离婚,要努力寻求多种方式、多种途径,耐心细致的做好调解工作,对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及时公正处理。加强与民政、妇联、计生、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在一些难度较大的离婚案件处理中,切忌强审硬判,要争取利用子女、亲人等家庭关系,通过“亲子牌、亲情牌”缓和矛盾,必要时要充分发挥街道和村委会的作用,协调双方家庭关系。
三、抵制假离婚现象。坚持对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普法教育与人生观教育,抵制假离婚现象,倡导双方尽夫妻义务、尽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一经发现假离婚现象,要坚决依法裁判,并将当事人的欺骗行为向其工作单位或有关单位反映,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司法建议,对于触犯刑法的,要联合其他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审执工作效率。严格遵循“审理要谨慎、执行要到位”的要求,依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执行相关手续进行执行工作,谨慎审理离婚案件的同时,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已审结案件,要及时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