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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子河区法院领导带头办案成常态

  发布时间:2016-07-29 15:01:25


   近日,茄子河区法院第三审判法庭内,随着审判长法槌敲响,一起民事案件开庭审理。审判长为茄子河院党组成员、主管民事审判副院长刘守福,在茄子河院,院领导开庭审案已成为常态。
   近两年来,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在积极响应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院领导从过去纸上批案到现在亲自审案的转变,实现了自身法官角色的回归。针对2015年全院各类诉讼案件大幅上升的形势,为破解“案多人少”困境,不断提高审判质量,进一步强化落实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在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确定各院领导办案比例外,还要求院领导要主动承办分管业务部门的疑难案件,充分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在坚持院领导亲自办案的同时,还要求具备法官资质的非业务庭法官参与案件办理,将综合部门的审判力量充实到业务庭,把全院的工作重心放在审判执行工作一线。
    2015年以来,院、庭长共承办和参与办理各类案件均保持在上级法院要求的办案比例之上,尤其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启动后,各分管副院长更是在各主管业务庭内承担疑难案件的办理,在缓解法官办案压力、促进均衡结案、提高案件质量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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