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费用交纳标准
发布时间:2012-07-23 10:57:04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责任编辑:孙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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