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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努力做好法院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16 16:15:15


    面对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的现实,面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法院调解工作势在必行。法院的调解工作实践性强,直接面对现实生活中繁杂多样的矛盾纠纷,在调解案件中只有“对症下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

    一、依法律调解,“以法喻人”。我院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循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具体规定,既要做到实体合法也做到程序合法。严格依法调解,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合法。从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到申请受理、调查取证、到庭调解、制作调解协议书到协议执行,每一步程序都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二、讲道理调解,“以理服人”。事实上,我国的很多法律法规,特别是民事方面的规定,都是和公序良俗相一致、相吻合的,讲道理实际就是在讲法律。通过我们这些讲道理的说服教育工作,当事人通常都会心服口服的接受调解。

    三、用真情调解, “以情动人”。基层法院的工作出发点就是修复某种产生裂痕的关系, 因此在调解过程中,全身心的投入,热情接待,细致问询,耐心调解,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让当事人从内心感到我们确实在真心帮他们调解,真诚的帮他们解决纠纷。以情动人,将心比心,当事人一般都会受到感染而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接受调解,适当的让步,最终相互妥协而解决纷争。

    法院的调解工作复杂且琐碎,但只要我们在调解工作过程中能出于公心,依法调处,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到“法、理、情”的有机结合,则法院的调解工作一定会得到更多当事人的认可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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