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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讲案例④ | 善意文明助企业纾困,高效司法护劳动者“薪”安

发布时间:2026-05-28 14:32:11


  近期,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一起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争议的执行案件。

  2024年,双方经七台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有限公司应支付给王某各款项共计5万元。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因经营困难一直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王某向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受理后,办案人对该案件进行研判,该案既属于涉民生案件,又属于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局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员为骨干的执行专班,总体执行要求是既要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实现,又要在执行过程中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执行局将该案纳入民生执行“绿色通道”,优先执行办理,第一时间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同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明确告知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后果。为了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执行专班干警驱车3个多小时前往被执行企业,约谈被执行企业负责人,向被执行企业发出预惩戒通知书,明确告知若不履行法律义务将被采取失信、限高等强制手段,引导企业负责人正视执行义务,被执行人承诺3天内先将部分案款转入执行账户,剩余案款10日内全部履行完毕,最终该案在立案后20天内执行完毕。

  该案是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党建引领执行业务的典型案例,是贯彻司法为民,高效兑现劳动者胜诉权益的实践,彰显了党对民生的高度重视和维护经济健康发展的决心。该案既保护了胜诉者权益,又保障了涉事企业的平稳经营,实现了劳动者和企业的双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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