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刑事司法工作中,相较于社会关注度高、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大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小案件”,看似涉案金额不大、社会影响有限,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直观感受。本次案例研讨以“办好小案件、淬炼大党性”为主题,通过剖析基层常见刑事小案例,深刻阐释办好民生小案与淬炼坚强党性的内在联系,进一步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践行党员使命担当,推动刑事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次选取一起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的案例,深入分析办案过程中的党性践行与司法担当。
案件基本情况:被告人梁某(未成年人)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王某(未成年人)与同方向被害人徐某(未成年人)驾驶载有被害人张某(女)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撞上,造成徐某、张某死亡,乘车人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被告人梁某构成交通肇事罪,案件涉及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因被告人家里经济条件较困难,且肇事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民事赔偿部分无法达成一致,受害者及家属迟迟得不到赔偿,情绪激动。
面对这一棘手问题,本人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化解矛盾的宗旨,多次深入被告人所在社区走访,了解其家庭情况。一方面向被告人梁某及父母讲解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引导梁某认识自身错误,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安抚死者家属及伤者的情绪,向其释明案件流程、赔偿项目,为其分析调解与判决的利弊。同时,详细梳理三方当事人的赔偿明细,摒弃传统调解模式,采用“一对一”分开调解的方式,秉承着调解一件成功一件的原则,庭前被害人徐某家属、被害人王某已与被告人及父母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在庭审后被害人张某家属也与被告人及父母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梁某及父母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案件顺利办结,受害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党性淬炼体现:本人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摒弃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惰性思维,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担当作为,用心化解群众矛盾,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主动破解办案难题,用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不推诿、不敷衍,以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践行党员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向被告人梁某及周边群众开展交通安全法治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出现类似交通事故。
通过上述典型案例剖析,我深刻认识到,刑事司法干警淬炼坚强党性,必须立足办案本职,从办好每一起小案件做起,在细节中坚守初心、在实践中提升修养。一是筑牢司法为民宗旨,厚植党性之基;二是坚守司法公正底线,彰显党性之本;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践行党性之要;四是坚持严以律己修身,夯实党性之基。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把党性修养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全过程,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司法为民的初心、担当务实的作风,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刑事小案,在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不断淬炼坚强党性,提升司法履职能力,为建设法治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