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3 月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审判,做到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强化综合治理与实质化解,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畅通立案渠道,落实一次性告知、线上立案、跨域服务,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诉讼指导,以高效司法回应群众期待。审查行政案件立案4次,对不符合立案情况的一次性予以告知,方便群众诉讼。未受理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
严把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的行政行为依法裁判纠正,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对合法行政行为坚决维护,保障行政权依法高效行使。目前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社会保障、公安行政领域。依托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中心,一季度正在诉前化解行政争议3 件,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与区司法局、重点执法部门开展同堂培训1 次,统一执法司法尺度。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 “应出尽出”,推动 “出庭又出声、出声解难题”,以司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落实 “穿透式审判”,把实质性化解作为核心目标,推行 “一案一研判、类案统一尺度、疑难上会研讨”机制,与区政府及各机关府院联动会商4次,对涉民生、涉企业、涉群体案件优先审理、优先化解。针对辖区工业园区涉行政争议,加大协调力度,推动矛盾一次性解决,切实减少程序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