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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专栏第八十八期

发布时间:2024-12-09 16:32:26


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1.推进科学立法

(88)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定、及时修改。要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要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国家和人民整体利益再小也是大,部门、行业等局部利益再大也是小。各有关方面都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看待立法工作,不要囿于自己那些所谓利益,更不要因此对立法工作形成干扰。如果有关方面都在相关立法中掣肘,都抱着自己那些所谓利益不放,或者都想避重就轻、拈易怕难,不仅实践需要的法律不能及时制定和修改,就是弄出来了,也可能不那么科学适用,还可能造成相互推诿扯皮甚至“依法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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