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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专栏第六十五期

发布时间:2024-10-22 14:02:52


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2.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65)必须坚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要在坚持好、完善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聚焦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和冲突点,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改废释纂各项工作。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

民法典为其他领域立法法典化提供了很好的范例。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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