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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专栏第六十四期

发布时间:2024-10-22 14:01:54


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2.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64)“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新起点。”必须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用明确的法律规范来调节社会生活、维护社会秩序,是古今中外的通用手段。从我国历史上看,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就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现在,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也要看到,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我们需要继续完善法律,既要适时制定新的法律,也要及时修改和完善现行法律。“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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