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审判业务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律法规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什么?法官打电话就把钱要回来了?

发布时间:2024-09-04 09:08:00


“谢谢法院工作人员,要不是你们我不可能这么快拿到钱,不用起诉,也不用请律师,当天就给我解决了。”连连道谢后,当事人王某激动地紧握工作人员的手久久不肯离去,仿佛要把所有感谢的话都说出来才心满意足,这一幕发生在茄子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原告王某和被告金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从2019年开始被告便陆续向原告借钱,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两人分手后王某多次向金某索要欠款,金某至今一直未给付,且已把王某电话、微信拉黑,王某无奈请求法院帮忙解决纠纷。

为将矛盾化解在前端,办案人员随即开展了诉前调解,立即联系被告金某,电话接通时,金某态度非常生硬,不承认欠钱的事。接待人员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被告承认了债务,但表明现在自己经济情况不佳,不能还清全部欠款,请求能否宽限些时日。调解人员与原告王某沟通,王某并不同意,因为王某身患疾病正在医院诊治,尚欠医药费无法支付。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调解人员经过来回10余次的耐心沟通后,双方终于达成共识,金某一次性给付王某3.2万元,挂断电话后,金某当即以微信形式给王某转账3.2万元,矛盾纠纷当天化解。

王某收到钱,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嘴里不停的说着感谢的话,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该纠纷仅用不到一天的时间就一次性地圆满解决,为当事人带来了便捷与高效。今后工作中,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采取诉前调解机制,及时、高效、便捷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