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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专栏第四十一期

发布时间:2024-08-13 09:46:22


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

1.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

(41)一段时间以来,有的人认为我们的宪法不如外国宪法,甚至经常拿外国宪政模式来套我们自己的制度。这不符合我国历史和实际,也解决不了中国问题。毛泽东同志当年在主持起草宪法时就指出:“我们的宪法,就是比他们(编者注:指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宪法也进步得多。我们优越于他们。”一定要认清,我们坚持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过长期努力,我们已经成功开辟、坚持、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当代中国宪法制度已经并将更好展现国家根本法的力量、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对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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