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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引纠纷 倾心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4-08-13 09:45:20


近日,茄子河区人民法院中心河人民法庭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成功化解在诉前,帮助当事人及时要回经济补偿金,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王某系七台河某煤炭公司正式职工,因公司经营不善,王某于2018年开始待岗在家,2023年,王某与该公司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协议书,约定双方劳动关系自2023年12月1日解除,该公司在协议书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王某。协议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补偿金,都被对方以公司周转不开等理由拖延,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王某只能到法院寻求帮助。

办案法官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涉案标的额不大,案件事实清楚,为积极化解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纠纷,法官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处理本案,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与特邀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背对背”调解,从诉讼成本、时间成本等多方面入手,针对争议矛盾点释法析理、耐心调解,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煤炭公司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当庭履行完毕,纠纷高效快速化解。

“谢谢法官,幸亏有你们,拖了这么久的补偿金终于拿到手了,实在太感谢了。”调解成功后,当事人激动地说道。这一句句感谢的背后,不仅是对法庭工作的肯定和认可,更是对法官工作的激励与鞭策。下一步,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及时、高效、便捷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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