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这些年为这笔钱我不知道跑了多少趟,没想到几天就解决了,这下我心里总算踏实了。”当事人周某说道。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周某是某村的村民,多年前村民委员会从周某处借款用来资金周转,后来由于村民委员会人员更换,周某多次索要,这笔款项村里一直没有给付,无奈来到法庭寻求帮助,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富强人民法庭在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决定采取联动方式进行调解。
办案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周某约定时间到村里了解情况,为了尽快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办案法官随即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进行耐心地释法说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对周某的欠款并不否认,但对于账目的具体金额及还款利息还有争议,办案法官在出示证据、讲明法条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开展调解,村民委员会同意了调解方案,次日,在富强人民法庭和乡司法所共同见证下,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采取诉前解决机制,及时、高效、便捷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为辖区百姓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