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
不仅是境界情怀
更是责任担当
将心比心、换位思考
更能做到法理情相融
推动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富强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聚焦审判公正与效率,厚植“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
富强人民法庭受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哈尔滨市某建设施工公司通过招投标,中标我市某服务中心一房屋维修改造工程,但自竣工验收合格后,该中心一直拖欠部分工程款未及时给付。经多次催讨无果后,无奈之下该建设公司来到法庭希望通过诉讼方式索要拖欠工程款。
办案法官了解情况后,及时沟通双方单位,双方单位表示对案涉工程款没有争议,但该中心对于原告主张迟延给付利息数额较大有异议。办案法官将双方单位负责人约到法庭,询问过程中听取了原告方的诉求和依据,同时听取了被告方拖欠的理由。由于该项工程款是在疫情期间产生,多种原因导致款项迟迟不能支付,同时原告表示因款项拖欠太久才主张的利息,如果及时给付可以放弃部分利息。面对这一情况,办案法官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向原告一方描述了被告的情况,同时也向被告一方释法明理。最终,在办案法官耐心调解下,原告放弃了部分利息,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按期还款。
今后工作中,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如我在诉”这一理念,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矛盾纠纷产生缘由,抓住问题焦点,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将非诉讼解纷机制运用到日常审判工作中来,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