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审判业务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律法规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民营企业起纠纷 调解找出“最优解”

发布时间:2024-07-09 10:05:02


近日,茄子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了一封特别的撤诉申请书,申请书上“悉心调解”四个字做了加粗重点标记,表达了对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认可。申请书上写到,“通过法院的‘闪电’调解,为企业挽回三万多元的货物损失,而且帮助企业重新搭建起双方合作信任的桥梁,实现了从两难到双赢的良好局面。”

原告甲企业为茄子河区民营企业,与被告乙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企业提供货物,乙企业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甲企业将货物运送到乙企业指定地点后,乙企业始终未给付货款,无奈之下,甲企业将其诉至法院,请求乙企业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办案法官在诉讼服务中心营商环境绿色服务窗口接待了甲企业,得知乙企业为省外企业后,第一时间委派调解员开展了线上音视频调解。双方企业的诉讼代理人通过一部手机,一个多元调解小程序,就完成了远程调解,调解员引导双方围绕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以及对账单内容进行协商,最终经过调解员反复沟通调解,乙企业很快将货款分批转入甲企业账户。

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调解流程,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为辖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