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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 执行亮剑保春耕

发布时间:2024-06-07 10:07:30


“非常感谢咱们法院的执行法官,把我土地的承包费要回来了,解了我们一家子的燃眉之急,我原本以为这钱没有希望了……”这一句句感谢背后,不仅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与认可,更是对法官工作的鼓励与鞭策。

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王某从向某处承包土地,承包费为每年3万元,承包期为五年,双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但王某一直未按照承包合同中约定金额给付土地承包费。原来,向某共有两块位置相临的土地,承诺包给王某的土地更加优质,但王某认为实际租给自己的土地较差,而合同中又未标明承包地具体位置,便以此拒不履行约定的承包费。向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仍以土地收成不佳且无固定职业收入为由拒不履行判决事由。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查控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秉持情、理、法融合的司法理念,深入田间地头,主动多次对其进行约谈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如依然拒不履行,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将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执行措施,同时阐明春耕在即,如再拖延下去,延迟春耕将会造成不良影响。最终经过法官多次的耐心解释,王某最终同意分期给付土地承包费,此案圆满解决。

春光不负,农时不误。正值春耕生产关键时期,茄子河区人民法院积极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对涉农执行案件开展专项行动,开通涉农案件“保全优先、执行立案优先、财产查控优先、财产处置优先”等绿色通道,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促进案件执结的同时,为辖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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