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无缝衔接
实现“简+快”
司法服务前移
节约诉讼成本
便民利民亲民
更惠民
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宏伟人民法庭办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卜某从王某处购买彩钢板和钢材,但购买后款项一直未给付,王某遂诉至法院。
宏伟人民法庭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标的额小,遂向王某建议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程序解决纠纷,并告知司法确认的高效便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零”成本的优势。在王某选择诉前调解后,通过宏伟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现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进行司法确认。宏伟人民法庭在审查后,认定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法定条件,裁定调解协议有效。至此,本应通过“起诉、缴费、开庭、宣判”等传统模式进行诉讼的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仅在1天内就顺利结案。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无缝对接模式是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七台河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人民法庭与特邀调解员的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的无缝对接,推进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今后工作中,七台河两级法院将针对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诉求,将司法服务工作前移,充分调动发挥社会各界调解资源,推动各种矛盾的诉前有效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节省诉讼成本,发挥诉讼服务便民、利民、亲民的优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