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中心河人民法庭通过“法庭+村委会”联动调解的方式,诉前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系同村村民,2019年张某承包经营王某七亩土地,双方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合同其中一项说明如遇征地合同自然终止。2022年,案涉部分土地被征用,王某认为按照协议约定,双方合同已经终止,随即在剩余土地栽种树木,张某认为只有案涉部分终止而不是全部终止,遂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法官调解
本着“调解为主,审判为辅”的理念,办案法官联系村干部到法庭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法官和村干部从情、理、法不同角度向双方阐明法律关系,分析利弊,双方接受调解。办案法官考虑到王某已经栽种树木,如果交还土地也会受到损失,通过协调用王某名下其他土地给原告进行耕种,双方利益都得到了最大化的保护,就此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一场因农村土地承包产生的纠纷就此化解。
社会效果
群众事,无小事。茄子河区人民法院中心河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解纷渠道和优质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