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纠纷源头化解,防范网络贷款诉讼风险,提升人民群众对网络贷款风险的正确认知,树立正确法治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网络贷款纠纷源头减量,现将网络贷款风险告知如下:
一、网贷平台门槛低,广告营销莫轻信
现在网络上各种网络贷款平台层出不穷,无资质非法网络贷款平台仍然猖獗,在选择办理网络贷款平台业务时,应详细查验网络贷款平台是否具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是否由银行存管网络贷款平台资金、是否在工商登记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等资质。目前市场上部分网络贷款平台缺乏相应资质,借款人在选择网络贷款平台时,需合理辨别平台资质信息,谨防虚假广告宣传内容,造成财产损失。
二、贷款合同需注意,格式陷阱要堤防
网络贷款合同多为电子合同,在签署时,容易忽视合同中部分重要信息,从而导致诉讼风险。有些网络贷款平台为规避法律法规,在与借款人签订合同时,会要求签订两份协议,一份是正式贷款合同,贷款利率约定在法律规定限额内,另一份为补充协议,在其中增加服务费、居间费等其他名目的相关费用,可能出现借款人实际到账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背负高额逾期服务费等情形。为了更有利于己方,贷款合同常见约定纠纷发生时,由网络贷款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对于路途遥远的当事人来说,诉讼成本将极大增加。因此在选择网络贷款时,要仔细查看网络贷款合同内容,明确出借方信息、金额、期限、用途、利息、还款方式、违约金、纠纷处理方式等,做到有备无患。
三、个人隐私需谨慎,信息泄露有风险
网络贷款平台通过线上办理审批与贷款流程,对借款人的身份认证方式花样百出。由于网络贷款平台技术手段与风险防控措施水平良莠不齐,缺乏有效监管,存在当借款人逾期未还款时,进行暴力催收,将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工作地址、家庭地址、生活照片、借款视频等进行转卖出售的行为。导致借款人会不定时收到各种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等推广信息,同时借款人也可能会产生不明债务、受到网络威胁、个人账号被封锁、信息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严重威胁借款人的个人隐私安全。
四、过度借贷不可取,诉讼执行成“老赖”
网络贷款虽可解燃眉之急,但过度依赖将遭其反噬。部分网络贷款平台会以贷款手续简单、无需考察征信情况即可办理小额贷款为诱饵,在网络上过度投放营销,诱惑人们点击办理,甚至会不停提高所谓“授信额度”,让借款人沉迷于超前消费的短暂刺激中,忽视了还款风险。部分网络贷款平台还会针对在校大学生、无固定收入人群过度放贷,引发高负债率。
有人认为网络贷款即使逾期也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但实际上经催收后若借款人始终未能还款,网络贷款公司有权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归还借款。若借款人被起诉后,法院判决还款而借款人拒不履行的情况下,将会被强制执行,并且可能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俗称的“老赖”,从而导致被限制高消费、名下财产被冻结拍卖、影响子女上学等一系列问题,情节严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在办理网络贷款时,应当通过正规金融借款平台办理,要谨慎核验平台经营资质,对不明链接、电话、推销行为时刻保持警惕,不要随意在未知网站上填写个人重要信息,谨防个人隐私泄露。仔细阅读网络借贷产品内容,明确借贷期限与利率计算方式,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同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规划资产,理性消费,不过度依赖借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