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审判业务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律法规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工作落实年】民间借贷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8-04 16:57:10


近日,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宏伟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互谅互让,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基本案情

原告关某与被告卢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卢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不足为由,向原告借款,并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借款金额及还款日期。借款到期后,原告关某多次索要,卢某均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关某向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宏伟人民法庭起诉,要求卢某按约定支付欠款。

法庭调解

案件受理后,宏伟人民法庭办案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组织双方调解更有利于矛盾的解决。调解过程中,法官向被告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卢某认可欠款的事实,但因经营困难,资金紧张,还款存在困难,还需要一定的还款期限。在了解被告卢某的情况后,法官积极与原告关某沟通,经过法庭人员法、理、情多方面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要求卢某在规定日期之前还清欠款。

调解是我国诉讼纠纷解决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当事人自愿协商、互相谅解、自觉让步、自愿达成协议的基础上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宏伟人民法庭在审判过程中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在维护当事人情感的基础上,让纠纷得到“有法有情”的解决,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