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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行动受限有忧愁 巡回办案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3-05-08 10:48:32


案情简介

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富强人民法庭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为同村居民,被告徐某某向原告贾某某借了三万元钱,并约定利息。被告徐某某当时借款用途是购买铲车,但因后来经营不善导致车辆受损,由于自己身患重疾还未取得经济收益,导致没有还上该借款。借款之事属实,但其唯一的财产就是村里的住房,暂时还无力偿还欠原告的借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巡回办案

办案法官针对双方实际情况,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在充分细致地做好庭前调解工作后,考虑到被告的身体受限行动不便,承办法官来到被告徐某某家中巡回办案。经过庭审调解,原告自愿放弃利息并主动承担诉讼费用,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案件圆满审结。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法庭庭前的多次调解和巡回办案让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社会效果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富强人民法庭坚持阳光便民的职能定位,面对来访当事人热情亲切充满阳光,不断延伸服务职能、主动加强“庭企、庭村、庭社”资源联动,温暖保障乡村振兴,积极打造“五化法庭”之“阳光法庭”,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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