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执行财产
总是找不到人
拒不执行法律义务
不固定位置贩卖蔬果
执行干警踩点走访
强制拘留没商量
案情简介
马某与代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马某长期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对其进行约谈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马某依然拒不履行义务。经查,马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但了解到马某近期在各集市中贩卖时令果蔬,由于摊位不固定给执行工作增添较大难度,执行干警走访各个区域市集,经过三天的摸查终于找到被执行人马某并对其强制拘留。到案后马某依旧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马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依法对马某处以15日强制拘留。
社会效果
执行有速度、举措有力度。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持续加大雷霆行动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强力打击“老赖”。用足、用好失信惩戒、罚款、拘传、拘留等执行措施,维护法律权威,提高执行质效,展现执行担当。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的力度、速度与温度。
法官提醒
人民法院对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情节严重构成拒执罪的,人民法院可对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执行人应引以为戒,及时履行应尽义务,逃避执行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