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从来没有诉讼过,起诉都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据及其他证据材料。
问:那起诉状应该怎么写呢?
答: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双方的具体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茄子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内张贴了各类民事纠纷的起诉状模板,并免费为当事人提供起诉状样本。
问:我起诉时需要提供被告的哪些信息?我不知道被告住哪怎么办?
答:按照法律规定,起诉时应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问:我本人不能来,可以委托给其他人吗?
答:可以。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问:那哪些人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呢?
答: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问:那我不委托的话,除了到法院现场立案,还有其他的立案方式吗?
答:可以邮寄立案,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黑龙江”进行网上立案,还可以通过您所在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跨域立案。
问:我提交完材料后,多长时间才能知道立没立上案呢?
答: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会按照规定的期限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问:我害怕对方转移财产,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答:一、必须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被申请人准确的财产线索信息;四、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问:我就起诉要求对方赔偿1块钱,你们法院能受理吗?
答:我院作为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立案标的额没有最低限制,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均不在本省辖区的,我院管辖民商事诉讼案件标的额为5亿元以下;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省辖区的,我院管辖民商事诉讼案件标的额为1亿元以下。
问:我起诉的话,诉讼费多少钱,由谁交呢?
答: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交纳标准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问:我家庭生活困难没钱交诉讼费怎么办?
答: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问:那我应该怎么申请免交、缓交诉讼费?
答: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问:我交完诉讼费之后,能马上见到法官开庭吗?
答:案件立案后,首先根据案件类型确定审判团队,然后在系统内随机分配至法官手中,待法官排期开庭;案件分派完毕后,当事人可以通过12368热线电话查询办案法官,与办案法官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