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孙某与曹某是上下楼邻居,因曹某家供热水管道跑水,导致孙某房屋棚顶、电视背景墙等多处损坏,经双方协商,曹某向孙某支付2,800.00元修缮费用。一个月后,曹某家再次漏水,导致孙某房屋在原先的基础上又受到损害。为此,孙某多次与曹某协商,要求曹某支付各项损失3,600.00元,而曹某认为,孙某在房屋首次受损后没有及时维修,房屋第二次受损并不严重,就赔偿金额双方多次发生争吵,邻里关系形同水火。孙某诉至法院并提出对财产损失进行鉴定。
法官调解
办案法官受理该案后,考虑双方是多年邻居,为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法官耐心说理析法,并到现场勘查组织双方初步预评估,指出鉴定的非必要性,又对如何处理好邻里关系进行劝解。最终,曹某同意对孙某所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并当场支付赔偿金,一场邻里纠纷就此顺利解决。
社会效果
一直以来,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不断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成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