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司法确认“民生路” 溯源治理惠于民 发布时间:2022-09-20 08:33:54
案情简介
申请人王某、苏某以及某运输公司等三方共同来到茄子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王某、苏某等都是年过七旬的农民,家中的房屋因建筑施工而受到波及,倒塌毁损。面对这种情形,茄子河区人民法院调解组织积极进行调解,使得双方消除了顾虑和误会,达成了财产损害赔偿调解协议。但老两口仍旧对调解协议的效力存在疑虑,于是希望法院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以充分保障自身的权益。
司法确认
茄子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接到司法确认申请时予以及时的审查办理,将“零收费、高效率、可执行”的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第一时间启动了司法确认程序,做出了司法确认裁定书,为调解协议上了“双保险”。收到裁定书的三方当事人,纷纷对司法确认制度表达了高度的认同和赞赏。
社会效果
茄子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司法确认工作的开展,开放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司法确认案件的高效办结,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是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定分止争的方便之路,让“溯源治理,多元解纷”的工作思路真正惠及于民,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与发展。
司法解释
司法确认是对涉及到的民商事权利义务纠纷,经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达成调解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后,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由人民法院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的制度。司法确认制度是人民调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取得的成果,是多元解纷、溯源治理的有效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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