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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网络调解 离婚实现数据共享

发布时间:2022-05-27 08:57:31


案情简介

原告杨某与被告梁某夫妻感情不和,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求。办案法官通过电话与被告梁某取得联系,告知了起诉状内容,梁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因远在青岛市工作和生活,不能回来办理相关手续,办案法官告知梁某可以申请网上开庭,但需具备参与在线诉讼的条件,同时告知了在线诉讼的具体环节、操作方法、主要形式、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等,经办案人释明,原、被告均同意适用在线诉讼方式审理该案。

线上开庭

书记员将开庭信息进行网络预约,系统自动给原、被告发送短信,通过身份信息审核后,法官、原告、被告三方准时出现在“法庭”上,原、被告在网上完成举证质证等环节,在发表调解意见时,原、被告均表示愿意调解离婚,但是在婚生女抚养问题上发生分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在此情况下,法官充分听取他们各自的顾虑和想法,并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帮他们分析问题,解决争议,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庭审笔录以在线方式经原、被告核对无误后,通过网上签名形成电子笔录。庭审结束后,法官告知原、被告法律文书将会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社会效果

自“能力作风建设年”“案件质量提升年”“争先创优年”等活动开展以来,宏伟人民法庭按照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和规范诉讼工作,推动完善平台互联、一网贯通的“云审判”新模式,打破时空限制,提供诉讼便利,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纠纷解决效率,实现了“公正高效、合法自愿、权利保障、便民利民、安全可靠”的在线诉讼服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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