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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释法明理促执行 化解纠纷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1-10-28 09:39:06


近期,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的执行案件,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因卖菜琐事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被告刘某将原告王某卖货喇叭摔坏,并使用机器抽打原告面部致使其受伤住院,而被告在争执过程中腿部受伤,双方矛盾激化。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被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所规定的义务,遂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

案件移送到执行局后,考虑到被告已经70多岁高龄且腿部受过伤行动不便,执行干警张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与其进行沟通,向被执行人做了大量释法调解工作并送达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文件。调解过程中被执行人一度情绪激动,认为他在这次争执中也受了伤,不应该履行这次赔偿义务。因顾及被告身体情况,执行干警张铎一方面安抚被执行人情绪,另一方面与被执行人女儿协调沟通,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被执行人将面临的一系列后果,被执行人女儿表示理解并且承诺劝说其父亲履行给付义务,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最终被执行人履行了给付义务。

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从大局出发,刚柔并济,既在执行中规范执行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让当事人充分感受执行力度。同时也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合情、合法、合理化解社会矛盾,多措并举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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