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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跨省开庭审案 司法为民永不停歇

发布时间:2021-08-09 15:37:52


近日,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守福作为案件承办法官与民事审判庭庭长雒法利、法官孙彦泽组成合议庭,带领审判团队人员远赴河北省沧州市,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官为民初心,涉及当事人利益,公平正义虽远必达。

案件简介: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侯某因生活支出、偿还欠款等原因多次向原告张某及其亲属借款,并于2019年3月7日向原告出具借款金额为125 000.00元借条一份。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未果,为主张其权利,故诉至法院。被告侯某正在河北省沧州监狱服刑,因疫情原因,监狱处于更加严格的管控,又不具备视频开庭条件,此案审理一度被搁浅。本着审慎的态度和司法为民的宗旨,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历了多次的电话沟通、邮寄送达,审判团队最终决定前往河北省沧州市开庭审理本案。审判团队历经2天的车程,自带着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庭审设备,赶赴河北省沧州市监狱。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用一上午时间耐心的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通过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一致意见,以成功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法官异地开庭,体现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的为民办实事情怀。寓情于法,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既彰显了司法公正,又蕴含了司法情怀。此次异地开庭,是法院立足审判职责,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

在今后的工作中,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创新司法便民方式,用实际行动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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