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子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来了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虽然老人满面愁容但依然彬彬有礼的向工作人员咨询。
经初步了解,老人是某某村的村民,今年已经92岁高龄,因年事已高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无儿无女,2008年跟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将其7300棵林木交给村里经营,村里承担老人生养死葬的费用,但村里经常不按时给老人生活费,导致老人生活困难,有时候一天只能吃上一顿饭……
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听了老人的叙述,为老人的困境深深感到心疼,虽然该案归下辖法庭管辖,但既然老人来了,就不能往外推,不能让本就孤苦无依的老人寒了心。老人因经济困难,没钱缴纳诉讼费用,工作人员主动帮助老人书写诉讼费缓交申请书,并帮助其复印有关材料,老人真诚的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并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高龄老人诉某某村遗赠抚养协议纠纷很快立案。案件分到法官手里时,负责立案的法官跟案件承办法官讲了这个案件的详细情况,叮嘱办案法官在审理中注意老人的身体和情绪,尽量化解矛盾,在精神上给予老人慰藉,让他感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茄子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始终秉承尊老爱幼的光荣传统,从小事做起,从实际出发,在接待中“人情味”浓厚,让每一个前来求助的人都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