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文书,维护法律权威;一番调解,传递司法温暖。近日,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2009年4月,原、被告签订协议书,被告将土地承包给原告建温室大棚经营使用,原告建成温室大棚后向被告索要合同,被告单方面撕毁合同,破坏合约关系。原告承包土地三次被征用,征用补偿款被被告艾某某和王某某私自领走,第一次承包地被征用时二被告未履行给付义务,原告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后,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原告承包的土地第二次、第三次被征用时,二被告仍旧未履行合同给付义务,至今未给付原告钢架温室大棚补偿款。从第二次征地开始至今已9年,二被告严重违反承包土地合同约定,并给原告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现诉讼至法院希望维护正当合法权益,追索土地征用补偿款。
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接收到案件后,深入查阅案件卷宗材料,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案情。但是被告方接到电话后,虽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但抗拒诉讼心理严重,对原告的起诉也表示不满,经过法官与被告电话多次沟通后,被告表示愿意到法院解决问题。
另外,原告也几次来到法院,向法官表明说征收补偿款已经到动迁部门的账户上,希望法院尽快解决此事。面对这种情况,民事审判团队对原告祝某某进行耐心劝导,向原告说明承办法官正在积极办案,争取尽快帮助原告合理追索补偿款。
同时,经过民事审判团队多次与被告二人电话沟通,二被告的成年子女主动和民事审判团队取得联系,希望法院能够从中调和,因为自己父母年龄大了,没有精力解决诉讼问题,希望法院将此事一次性解决。
民事审判团队认为,法院应当充分发挥调解力量,促使当事人摒弃前嫌,握手言和,这样对双方的情感和利益都是最大程度的保护。
日前,双方当事人都来到了法庭,民事审判团队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开展积极引导和劝说。起初原告祝某某对被告艾某某多年来未给付补偿款颇为不满,不肯作出让步,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耐心地向原告祝某某说明了被告艾某某现在的困境,而且,艾某某的儿子也专程从外地回来参与庭审,当庭表示劝说父母一定在约定的期限内给付原告征地补偿款,希望能够化解矛盾纠纷。
最终,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动导,原、被告双方当庭握手言和、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露出喜悦的笑容,并向民事审判团队表示了谢意,原告祝某某更是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说“感谢法官,感谢民事审判团队,感谢法院,将拖久我这么多年的补偿款,终于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