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秉持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执法理念,近日,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促成执行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了给付义务,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干警认真研究案情,向被告送达通知书,通过线上查控、线下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某煤矿已经申请破产,无法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因工伤造成无法从事劳作,且申请人一直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妻子体弱多病,父母年迈,上有老、下有小,家中顶梁柱因为此次工伤事故,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为此,执行干警一直坚持为申请人争取赔偿款,也一直关注着被执行人某煤矿的近况。经过多次电话沟通,了解到被执行人某煤矿被其他公司整合,执行干警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多次与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最终,整合公司同意支付给申请人赔偿款14万余元,案件顺利执结。
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初步显现,执行局全体干警的为民服务意识也得到进一步提高,执行干警将继续彰显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执法为民,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最大化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推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将为民服务举措落实在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