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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 欠缴物业费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04-27 14:48:49


近日,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就目前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关于收缴物业费产生纠纷,矛盾尖锐,甚至双方剑拔弩张,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百姓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的情况,受理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民事审判庭的审判人员以“百姓之事无小事”的为民服务的理念宗旨,深入家庭住户就地办案,现场解决矛盾,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如某物业公司将多位业主诉至法院索要物业费,张某某就是其中一个案件中的业主,张某某拖欠自2009年至2020年的物业费1533元,物业公司多次索要未果,将张某某诉至法院。本是争议不大、诉讼标的额小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然而双方各持己见,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无奈之下不顾情面、对簿公堂。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若一判了之,既不能有效化解矛盾,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案件承办人雒法利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张某某,随即到其家中了解情况,耐心听取意见。张某某反映物业公司存在卫生清洁及公共设施维修不到位、服务态度差等情况,所以才不缴纳物业费。承办人立即联系物业公司经理到张某某家说明情况,并进行调解。办案人员也从法、理、情等方面对张某某进行了劝导,最终张某某认识到不应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当即表示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今后提高服务水平,与业主之间加强沟通,同时将通过公示的方式告知业主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及界限。最后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本案调解结案。

该案例只是法院通过调解处理众多纠纷中的一个缩影,但从侧面反映出调解所具有的快速、高效、便民的特点。在今后的工作中,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将继续拓展司法便民、利民各项举措,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为人民群众办事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与公正,以为人民服务的优秀成绩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交出满意答卷。为“平安茄子河”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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